各潛在投標人:
“上饒市委黨校新校區(qū)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采購”原招標文件中“第三章采購項目需求”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未標出,現(xiàn)對原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項目需求做出如下更改:
技術部分:
(一)項目名稱:上饒市委黨校新校區(qū)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采購
(二)項目編號:SRCYZB-2019-013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服務工期:全過程跟蹤審計日期從審計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整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并出具完整審計報告,移交全部審計資料至采購單位為止。(本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費為包干價,不因工期的提前或延誤作調整)
(五)服務范圍:合同價、工程變更價款的審核,現(xiàn)場簽證審核,參與設備材料詢價,進度款支付和竣工結算審核等內容。
一、項目概況:
項目地址:位于上饒縣羅橋街道,高鐵沿線以北、靈山大道以西。
項目總建筑面積為58698平方米,其中:教學綜合樓8028平方米,學員樓20531平方米,后勤樓2000平方米,食堂3346平方米,文體樓3323平方米,圖書館2565平方米,連廊1200平方米,值班室、配電房320平方米,地下室14000平方米。
商務部分:
一、服務地點:上饒縣羅橋街道
二、履行時間:全過程跟蹤審計日期從審計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整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并出具完整審計報告,移交全部審計資料至采購單位為止。
三、付款方式:過程審計費用支付不得超過該項目當期審核費用(當期審核費用指根據(jù)施工單位當期審定支付的進度款相對應的審核費)的50%;在一審出具審計報告后,若過程審核結果無誤(核減金額在5%以內)則支付剩余50%的過程審計費用(收費標準按上饒市建設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饒城投字[2015]174號文件和饒城投字[2017]97號文件執(zhí)行)具體在合同中約定。
四、服務承諾: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五、履約擔保形式:銀行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1)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為合同價款10%。中標單位接到中標通知書后7天內將履約保證金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招標單位指定賬戶或將銀行出具的有效保函提交至招標單位指定地點(注:①提交履約保證金賬戶: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招商銀行上饒市分行;793900004010909 ;②銀行履約保函遞交至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2)履約保證金和銀行保函的返還方式:出具合格的審核報告后28天(日歷天)后退還履約保證金(無息);若中標單位提交銀行履約保函,保函期限為出具合格的審核報告后28天內一直有效。
六、審核管理要求: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及饒城投字[2017]97號文件執(zhí)行。
過程審計結果與一審審核結果對比。差額在5%—10%的,扣除過程審計單位20%的咨詢費用;差額超過10%—20%以上的,扣除過程審計單位30%的咨詢費用;差額超過20%以上的,扣除過程審計單位50%的咨詢費用,并根據(jù)情況,給予列入黑名單,今后不得承接城投公司審計業(yè)務,同時建議相關部門給予相應處罰;對咨詢機構審核結果出現(xiàn)重大質量問題或違反審計工作紀律的,將自動終止合同,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七、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項目部組成: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前被委托中介機構應組成項目部,明確項目部的項目負責人和成員。項目部負責人和成員一般不得隨意更換;
八、 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項目部首次進點,應召開進點會。首次進點后,項目部應根據(jù)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要求做好調查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在進點十日內報項目業(yè)主相關分管領導及項目指揮部(項目單位)共同研究同意;
九、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現(xiàn)場工作:項目部要根據(jù)工程進展情況,實施各階段現(xiàn)場跟蹤審計工作,及時出具各階段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報告和有關的工作底稿,及時報送項目業(yè)主相關領導、項目指揮部(項目單位)及區(qū)審計局。跟蹤審計原則上按月報告。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報告要充分反映和披露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對上次所提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必須在本次報告中詳細說明整改情況;
十、出具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報告: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完成后,應向項目單位和審計局報送《項目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結果報告》。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間,為保證全過程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中標供應商須在項目現(xiàn)場設置辦公場所,實行打卡考勤制度。
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